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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06       访问次数:676

校教职工:

    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广大教职工,我校卫生所于今年5月成功申请为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定点代码为1174.根据医保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在选定的医疗机构购买甲类药品及甲类检查化验,在一个统筹年度内门诊累计起付线1500元,达1500元后最高享受门诊统筹1200元补贴,欢迎教职工选定我校卫生所为定点医疗机构。

一个统筹年度内统筹补助上限为1200元。

普通门诊人员补助比例参照表类别起付标准补助比例(统筹和公务员补助比例相同)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在职1500 70%60%50%退休1500 70%+5%=75%60%+5%=65%50%+5%=55%

卫生所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