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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医保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06       访问次数:26

    根据医保政策要求,2017年度徐州市进行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大学生)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整合,执行统一的徐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整合后的新政策将于近日出台。现已明确大学生医保待遇期调整自然年度,即: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2017年度参加医保的大学生医保待遇可享受到2017年底,新生入学注册后在校确定参缴2018年医保后,从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即可享受同样医保待遇。请17级同学妥善保管好你们的红色购药发票,以便后期参保后报销。报销时间另行通知。

卫生所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