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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医保住院费用报销告知
发布日期:2017-05-05       访问次数:445

一、本地住院

    1、我校学生的定点医疗机构包括:(1)综合性三甲医院: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三级以上专科医院包括徐州市中医院、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徐州市口腔医院、徐州市传染病医院、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等。如需要到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应在住院前变更定点医疗机构

    2、住院前需办理临时社会保障卡,出院时直接结算报销。

    3、变更定点医疗机构及临时社会保障卡的办理手续:应在住院前持本人身份证到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大厅办理,地址:乘6路公交车到空军后勤学院下,马路对面风尚路1号向东500米电话: 87620051 、87636107或徐州市社会保障卡服务大厅(一层南大厅),地址:西安南路122-2号。 话:0516—12333。

二、异地住院

 1、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学生实习和寒暑假等不在校期间,大学生需在高校所在地之外住院的异地就医情况,可选择实习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开学后到徐州市医保中心按照居民医保规定予以报销申报时提供学校出具的实习和假期证明。

    2、异地住院报销所需材料:

    (1必须参徐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入院记录(盖医院章)

 (3)住院原始发票(盖医院章)

   4出院汇总明细结账清单(盖医院章)

   5)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盖医院章)

   6)发生门急诊转住院,须提供当天的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门诊发票药品明细清单或处方;检查、化验报告;治疗明细名称、价格(均需医院盖章)。

   7)转院者,还需提供转院证明和被转入医院的级别证明;

   8)异地就医理由证明;

 (9)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本人本市银行卡账号(需复印)

3、在校期间要回户籍所在地住院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学校证明和户口本复印件。

4、在校期间要到父母工作地住院就医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户口本,父母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或街道开具的暂住证明。

    三、毕业参保生的社保会在每年的8月31日从大学生库中释放,需本人在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当地社保局办理续保,如超出办理时间,需等到第二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办理,请及时续保。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卫生所

                               2017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