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地住院
1、我校学生的定点医疗机构包括:(1)综合性三甲医院: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三级以上专科医院包括徐州市中医院、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徐州市口腔医院、徐州市传染病医院、徐州市东方人民医院等。如需要到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应在住院前变更定点医疗机构。
2、住院前需办理临时社会保障卡,出院时直接结算报销。
3、变更定点医疗机构及临时社会保障卡的办理手续:应在住院前持本人身份证到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大厅办理,地址:乘6路公交车到空军后勤学院下,马路对面风尚路1号向东500米,电话: 87620051 、87636107,或徐州市社会保障卡服务大厅(一层南大厅),地址:西安南路122-2号。 电话:0516—12333。
二、异地住院
1、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学生在实习和寒暑假等不在校期间,大学生需在高校所在地之外住院的异地就医情况,可选择实习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开学后到徐州市医保中心按照居民医保规定予以报销,申报时提供学校出具的实习和假期证明。
2、异地住院报销所需材料:
(1)必须参加徐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入院记录(盖医院章)
(3)住院原始发票(盖医院章)
(4)出院汇总明细结账清单(盖医院章)
(5)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盖医院章)
(6)发生门急诊转住院,须提供当天的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门诊发票药品明细清单或处方;检查、化验报告;治疗明细名称、价格(均需医院盖章)。
(7)转院者,还需提供转院证明和被转入医院的级别证明;
(8)异地就医理由证明;
(9)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本人本市银行卡账号(需复印)。
3、在校期间要回户籍所在地住院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学校证明和户口本复印件。
4、在校期间要到父母工作地住院就医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户口本,父母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或街道开具的暂住证明。
三、毕业参保生的社保会在每年的8月31日从大学生库中释放,需本人在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当地社保局办理续保,如超出办理时间,需等到第二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办理,请及时续保。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卫生所
2017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