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服务学生,提高医保报销效率,即日起大学生医保报销地点由卫生所248调整至一站式学生服务中心。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销地点
一站式学生服务中心
二、报销时间
每周三下午14:00—17:30,每周五下午14:00—17:30(节假日暂停报销)
三、报销材料
1、校内卫生所门诊待遇
按照医保统筹范围,本校卫生所发生符合规定的门诊诊疗费用甲乙类均报销80%。
2、校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待遇
各医疗机构门诊诊疗费用报销政策如下:一级及以上公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诊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0%;非公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诊疗费用报销比例为40%;三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急诊诊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全年校内及校外门诊报销金额上限共计900元。报销范围含甲乙类药品及检查费,丙类项目不予报销,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费用及药店自行购药费用不予报销。
门诊报销所需资料:发票原件,门诊病历、费用明细及学校统一办理且已激活的建行卡。
3、住院待遇
参保大学生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在就诊医院刷社会保障卡或江苏医保云APP电子医保凭证直接报销。
参保大学生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在江苏医保云APP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出院结算时凭江苏医保云APP电子医保凭证刷码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