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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学生医保报销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0       访问次数:622

为更好服务学生,提高医保报销效率,即日起大学生医保报销地点由卫生所248调整至一站式学生服务中心。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销地点

一站式学生服务中心

二、报销时间

每周三下午14:00—17:30,每周五下午14:00—17:30(节假日暂停报销)

三、报销材料

1、校内卫生所门诊待遇

按照医保统筹范围,本校卫生所发生符合规定的门诊诊疗费用甲乙类均报销80%。

2、校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待遇

各医疗机构门诊诊疗费用报销政策如下:一级及以上公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诊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0%;非公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诊疗费用报销比例为40%;三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急诊诊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全年校内及校外门诊报销金额上限共计900元。报销范围含甲乙类药品及检查费,丙类项目不予报销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费用及药店自行购药费用不予报销。

门诊报销所需资料:发票原件,门诊病历、费用明细及学校统一办理且已激活的建行卡。

3、住院待遇

参保大学生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在就诊医院刷社会保障卡或江苏医保云APP电子医保凭证直接报销。

参保大学生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在江苏医保云APP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出院结算时凭江苏医保云APP电子医保凭证刷码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