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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医保政策
发布日期:2026-03-02       访问次数:50

一、文件依据及缴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苏教财函〔202542号)文件、徐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等政策的通知》(徐医保〔2023〕60号)《关于做好大学生参保工作的提示函》等文件要求,2025级新生入学应及时启动大学生医保参保登记与费用代扣代缴工作,确保“入学即参、应保尽保”。2026年度我市大学生医保30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长期护理险20元由学校补贴

二、医保报销政策

(一)待遇保障

1、门诊待遇保障期:一般为参保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新生入学后如缴纳次年大学生医保费用则赠送当年9月至12月份的门诊待遇保障,毕业生待遇保障至参保年度12月31日。

2、住院待遇保障期:参保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新生入学后如缴纳次年大学生医保费用则赠送当年9月至12月份的住院医保待遇保障,毕业生待遇保障至参保年度12月31日。

(二)门诊医保待遇及报销所需材料

1、校内卫生所门诊待遇

在本校卫生所就诊的门诊费用按比例报销,报销比例为甲乙类80%。

2、校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待遇

学生患病后在本校卫生所不能确诊或确诊后不具备治疗条件需要转往其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诊疗,校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医疗费用可按比例报销。参保学生寒暑假期间在徐州市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返校后提交资料按比例报销。

报销比例为:公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诊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0%急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非公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诊疗费用报销比例为40%,全年校内及校外门诊报销金额上限共计900元。报销范围含甲乙类药品及检查费,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费用及药店自行购药费用不予报销。

门诊报销所需资料:发票原件,门诊病历、费用明细及学校统一办理且已激活的建行卡。

(三)住院医保待遇及报销所需材料

1.住院报销比例:

 除起付标准以上住院费用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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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统筹年度内的报销上限25万元,同时还可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即属医保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超过1.8万元(依据上年度可支配收入适当调整)以上的部分,还可再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报销无上限。

2、住院报销所需材料

参保学生在徐州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出院时刷社会保障卡或江苏医保云APP电子医保凭证直接报销,无需材料。

参保学生在徐州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住院前在江苏医保云APP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出院结算时江苏医保云APP电子医保凭证直接报销,无需材料。

参保学生未提前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导致无法报销,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返校后提交住院资料,卫生所审核后送往徐州市医保中心按规定进行报销。异地住院线下报销所需资料:住院发票原件、汇总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需盖医院鲜章)、参保人银行卡复印件、参保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除交通事故外的外伤患者住院须另外提供《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伤情况填报表》及《委托授权申请书》。

(四)报销地点及时间

报销地点:一站式学生服务中心

报销时间:每周三14:00—17:30,每周五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