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广大教职工,我校卫生所于今年5月成功申请为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定点代码为1174.根据医保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在选定的医疗机构购买甲类药品及甲类检查化验,在一个统筹年度内门诊累计起付线1500元,达1500元后最高享受门诊统筹1200元补贴,欢迎教职工选定我校卫生所为定点医疗机构。
一个统筹年度内统筹补助上限为1200元。
普通门诊人员补助比例参照表 | |||||
类别 | 起付 标准 | 补助比例(统筹和公务员补助比例相同) | |||
一级定点 医疗机构 | 二级医院 | 三级医院 | |||
在职 | 1500 | 70% | 60% | 50% | |
退休 | 1500 | 70%+5%=75% | 60%+5%=65% | 50%+5%=55% |
卫生所
2017年8月30日